高考平行志愿投档及录取顺序怎么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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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平行志愿投档及录取顺序怎么定

很高兴有机会和大家一起谈论高考平行志愿投档及录取顺序怎么定的话题。这个问题集合包含了一些常见和深入的问题,我将详细回答每一个问题,并分享我的见解和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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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平行志愿投档及录取顺序怎么定

2.甘肃是平行志愿还是顺序志愿录取规则解读

考生需要基于个人学业和事业长远发展角度,根据专业主干课程分析自身适合报考专业,这样有利于今后的专业学习和学业发展。可报考不等于入学后能学好,所以需要考生们尽早规划。专业优先的平行志愿可能会导致热门专业分数大幅提升。而今年冷门专业及学校弱势专业分数线可能会下降,为避免撞车,可以选择好学校的冷门专业,以增加录取可能性。

在“院校专业组”的志愿填报框架下,高校往往把选考科目要求相近或相关度比较大的专业归为一组,供考生填报。如有的考生对信息学领域有兴趣,就可以把开设计算机科学、软件工程、信息安全、数据科学等专业的高校,参考以往录取分数高低,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填报。

在新的高考模式下,对于考生而言,选考科目增加可以更全面反映自己的兴趣和特长,建议在专业选择上适当考虑与选考科目的相关性,尤其是一些单科成绩特别出色的学生,更要考虑专业与学科之间的相关性,为以后的大学学习打下良好的基础。

平行志愿的投档原则、顺序及录取

实行“平行志愿”各批次投档时,按院校志愿组顺序投档。即先进行 院校志愿组投档录取, 院校志愿组录取结束后,再进行第二院校志愿组投档录取。每个院校志愿组实行“平行志愿”。“平行志愿”投档原则为“分数优先,遵循志愿”,按考生排序情况从高到低检索,排序高的优先检索,再按考生填报的A、B、C、D、E、F、G、H、I等院校志愿依次逐个检索投档。即投档时,分文史类、理工类将考生按排序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检索,然后按志愿顺序依次检索考生填报的A、B、C、D、E、F、G、H、I等志愿,如果考生符合A志愿院校的投档条件,则投档A志愿院校,如果达不到A志愿院校的投档条件,则继续检索后续的B志愿……依此类推。考生档案一旦投出,不再检索考生的其他志愿。实行“平行志愿”各批次投档分预投档和正式投档。预投档在 院校志愿组正式投档前进行,只提供生源基本情况。正式投档为高校提供考生电子档案。正式投档时,省招生办公室根据高校最终确定的招生计划及投档比例(1︰1),按规定的投档原则进行投档,即根据考生排序情况,从高到低逐个检索考生,排序高的优先按其院校志愿从A院校到I院校的顺序依次检索,被检索的志愿中一出现符合投档条件的院校,即向该院校投档。同一院校排序并列的考生全部投档。平行志愿投档各组志愿及征集志愿均为一次性投档,缺档院校不即时补档,待下一组志愿或征集志愿时再行投档。 组院校志愿录取结束后,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进行第二组院校志愿的投档、录取。第二组院校志愿投档时不再预投档,按缺额情况1︰1比例投档。第二组院校志愿录取结束后,仍未完成计划的院校视情况安排征集志愿。报考少数民族班和各类预科班的考生,于相应批次平行志愿投档结束后进行投档,由高校择优录取。

实行平行志愿的范围

广东省在文史类、理工类的 批本科、第二批本科、第三批专科院校实行平行志愿。参加提前批录取的本科院校(含文科、理科)院校暂不实行平行志愿。 、音乐、美术类院校(专业)暂不实行平行志愿,仍实行传统志愿模式录取,录取批次与本批次(本校)普通类专业同批次进行。

平行志愿的录取程序

普通高校根据教育部、省招生委员会有关招生工作规定,以及本校招生章程的录取原则,审阅省招生办公室投出的考生电子档案,按照公平、公正、择优录取原则,确定考生录取专业或退档,并报省招生办公室审核。经省招生办公室审核确认录取的考生,由录取高校发放 。

平行志愿的定义

“平行志愿”,即普通高校招生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是指在某个规定的录取批次中,允许考生填报若干个平行但有顺序排列的院校志愿,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根据考生高考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情况和院校志愿顺序投档,投出档案均视为 志愿,由高校择优录取。

特殊类型招生投档录取办法

符合相关高等学校特殊类型招生(含本科自主招生、高水平运动队,高水平艺术团、综合评价录取试点,高校专项计划,下同)报考资格并经公示的考生,在“自主招生”志愿栏填报相关院校志愿,省招生办公室进行 次预投档前,同时将符合条件的考生电子档案一次性投档给有关高校,由高校择优录取。省招生办公室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和高校录取原则进行审核。高等学校

本科自主招生录取,省招生办公室对符合相关高校自主招生入选资格并填报志愿的考生全部投档给有关高校。高校根据考生高考成绩总分、各试点高校给予的优惠分值,在本校模拟投档最终确定的投档线上进行择优录取。在我省招收保送生、小语种(保送生)、运动训练、武术和民族传统 专业、职教师资、残障生等高校,由高校确定录取名单后报广东省招生办公室审核录取。各高校招收高水平运动队、高水平艺术团、本科自主招生、高校专项计划等特殊类型考生,录取时由高校单独增加招生计划进行录取。

征集志愿的填报、投档及录取方式

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每批次录取结束后,视院校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情况,省招生办公室组织当批次未被录取的考生进行“征集志愿”,组织高校进行二次录取。征集志愿的各批次均设A、B、C、D、E、F、G顺序排列的七个院校志愿,每所院校设六个专业志愿和一个专业服从选项。征集志愿也实行“平行志愿”。实行“平行志愿”各批次第二组院校志愿录取结束后,省招生办公室视情况公布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专业缺额情况,以及填报征集志愿的资格线,面向未被录取的当批次资格线上考生征集志愿。考生填报征集志愿后,组织高校录取。实行“平行志愿”各批次的征集志愿录取时,不再进行预投档。投档时,在填报征集志愿资格线上,按平行志愿投档原则,以1︰1比例投档,由高校择优录取。如院校投档线低于原公布最低录取分数线,则该投档线为该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实行“平行志愿”各批次录取过程中,如院校未完成招生计划,且缺额较大的,省招生办公室视情况组织多次征集志愿。

考生投档排序原则

在志愿优先的前提下,按照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投档,投档成绩(统考成绩+附加分)相同考生全部投档。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高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若有特殊要求,由招生学校提出书面报告,经重庆市录取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方可调整。

在分数优先的前提下,按照志愿顺序进行投档,投档成绩(统考成绩+附加分)相同情况下,依次比较综合、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投档。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在投档时,平行志愿投档数按照计划数乘以调档比例计算,若遇小数按照进一法取整确定。

在高考综合改革“两依据一参考”的招生模式中,除了将考生 高考成绩、高中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成绩作为本科录取的基本依据,很重要的一点是高校将参考学生在高中阶段的综合素质评价信息。

院校的层次也是不少考生及家长考虑的因素之一。志愿填报过程中,每个考生的实际情况不同,是首选高校还是按兴趣特长首选专业,都可以在高考改革方案中得以体现和满足。

甘肃是平行志愿还是顺序志愿录取规则解读

2023年甘肃高考分数公布时间为6月25日。

甘肃省教育考试院6月6日公布《2023年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明确,普通高考成绩将于6月25日公布,全省各批次各类别录取分数线将一次确定、一次公布。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将于7月5日开始,8月20日结束。

本科一批:

分H段高校专项(安排高校专项、高水平艺术团、藏区医学定向等类型的招生);I段普通类(安排普通文史理工、民族班、少数民族预科、边防子女预科的招生);J段其他类(安排民语类、定向、援藏定向等类型的招生)。

本科二批:

分K段普通类(安排普通文史理工、民族班、少数民族预科、边防子女预科、中职升学考试录取的招生);L段其他类(安排民语类、定向等类型的招生)。

甘肃投档程序:

1、提前批(A段、B段、C段、D段、E段、F段、G段)

按照“段段清”原则顺序投档,先投A段,A段单独征集一次,再分别投B段、C段、D段、E段、F段,F段结束后,B、C、D、E、F段 安排征集一次,最后投G段。

2、普通类

本科一批(I段、J段)、本科二批(K段、L段)、高职(专科)批(R段)投档时,先投放普通文理类、民族班,再投放其他类段。两类结束后同时征集,征集志愿仍然先投放普通文理类及民族班段,再投放其他类段。

3、高校专项、高水平艺术团等特殊类型招生

在本科一批I段模拟投档之前先投放资格合格、一本线上并填报志愿考生档案。在I段模拟投档结束后,高校根据入选资格考生投档成绩、试点高校给予的优惠分值和试点高校最终确定的模拟投档线进行录取,并在6小时工作时间内通过计划来源系统调入计划并完成录取。

2015甘肃高考志愿l段什么意思

2023年甘肃高考志愿采用的是“平行志愿”。 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执行,对于总分在分数线以上却未被录取的考生将会按照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进行一次性投档。

一、2023年甘肃是平行志愿还是顺序志愿

1、分数优先。也就是说我们的志愿方案中,你的成绩达到院校最低投档线后,甘肃省考院需要把你的档案投向这所院校,投档顺序按照你的志愿表院校顺序来投递。

2、遵循志愿。很多家长和同学以为,既然是平行志愿分数优先,那我的志愿顺序就无所谓了,这就又要犯错误了。要知道,甘肃省考院在投档的时候是按照志愿顺序检索的,也就是说志愿表中过了投档线的学校,哪个志愿在最前面,就会优先投档到该志愿的学校。所以我们在志愿顺序的设置上,必须是从最优选到最差选择,逐个排序。

3、一次投档,一个甘肃考生在一个批次里面只能被投档一次,也就是说,如果投档到这个学校或者这个专业不录取的话,就会被退档,退档后这个批次的所有志愿就全部作废了。

二、2023年甘肃高考志愿设置

(一)网上填报志愿

1.志愿设置

(1)普通文理类

实施平行志愿的本科提前批(B 段、D 段、E 段、F 段)、本科一批(I 段)、本科二批(K 段)和高职(专科)批(Q 段、R 段)设置 9 个平行院校志愿。每个院校志愿设置 6 个专业选项和 1 个服从专业调剂选项。

不实行平行志愿的段(A 段、C 段、G 段、J 段、L 段、P 段)均实行“1+1”顺序志愿(1 个 志愿和 1 个第二志愿,下同),本科一批高校专项段(H 段)除外。每个院校志愿设置 6 个专业选项和 1 个服从专业调剂选项。

H 段设置一个院校志愿,院校志愿下设置 6 个专业选项和 1 个服从专业调剂选项。S 段不设置院校志愿。

(2)

本科一批(U 段)、本科二批(W 段)、高职(专科)批(X 段)设置 9 个平行院校志愿,每个院校志愿设置 6 个专业选项和 1 个服从专业调剂选项。

本科一批(T 段、V 段)设置“1+1”顺序志愿,每个院校志愿设置 6 个专业选项和 1 个服从专业调剂选项。

2.填报安排

次填报:6 月 27 日 20:00 至 6 月 29 日 20:00。

填报批次为:本科提前批(A 段、B 段、C 段、D 段、E段、F 段、G 段),本科一批(H 段、I 段、J 段),本科二批(K 段、L 段),高职(专科)批(P 段、Q 段), 本科一批(T 段、U 段、V 段), 本科二批(W段)(民办院校及独立学院)。

第二次填报:8 月 6 日 20:00 至 8 月 8 日 14:00。

填报批次为:高职(专科)批(R 段), 高职(专科)批(X 段)。

(二)征集志愿

1.征集批次

除本科提前批次(G 段)、本科一批(H 段)、高职(专科)批 S 段等三个批次中 3 个段不实行征集志愿外,其他批次其他段均实施征集志愿。

2.征集次数及范围

本科提前批:

A 段(征集 1 次):征集控制线上未被录取的考生。

B 段、D 段、E 段、F 段(征集 1 次):征集控制线上未被录取和线下 20 分(含 20 分,下同)以内的考生。

C 段(征集 1 次):征集控制线上未被录取和线下 40 分(含 40 分,下同)以内的考生,征集志愿时计划 公布(不再分县(市、区))。

本科一批:

I 段和 J 段同步征集 1 次,分段录取。I 段征集控制线上未被录取和线下 20 分以内的考生,其中 I 段中省属院校民族班征集相应批次控制线下 40 分内的考生(含 40 分,下同),预科、边防子女预科不降分;J 段征集后如生源不足,按规定按征集后的志愿适当降分。

本科二批:

K 段和 L 段同步征集,征集 2 次,分段录取。K 段 次征集控制线上未被录取的考生,第二次征集控制线上未被录取和线下 20 分以内的考生(中职升学考试相同),省属民族院校征集相应批次控制线下 40 分内的考生,预科、边防子女预科不降分。L 段 次征集控制线上未被录取的考生,第二次按规定按志愿降分投档。

高职(专科)批:

P、Q 段面向参照分数线上未被录取且符合报考资格的考生征集一次。

R 段征集 2 次,普通文理类征集参照分数线上未被录取的考生。中职对口招生计划 次征集后,如生源不足,可按相关规定在第二次征集时适当降分,降分幅度不超过 20分。

3.征集志愿设置

征集志愿的志愿数量和投档录取方式与 次填报志愿相同。为提高专项计划完成率,本科提前批 B、C、D 段征集志愿不再设置服从专业调剂选项,考生填报征集志愿时必须服从专业调剂,志愿填报系统将自动默认为服从专业调剂。

4.征集志愿时间

详见《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网上填报志愿及征集志愿实施办法》。

三、2023年甘肃高考志愿录取规则

录取批次

(1)普通高校招生文理类分四个批次:本科提前批、本科一批、本科二批、高职(专科)批,每批次分若干段。

本科提前批:分 A 段特殊类(安排军校、公安类、司法类、 公费师范生、地方免费师范生、 免费医学生、地方免费医学生、优师专项、小学全科教师、强基计划、高水平运动队、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 、残障生单招、职教师资单招、消防单招、保送生、少年班和部分行业定向及有特殊要求的 专项计划等特殊类型的招生,以及教育部批准的部分特殊类型院校及专业的招生);B 段 专项(部属及外省省属院校);C 段 专项(省属院校);D 段地方高校专项;E 段 扶贫专项(本科)、F 段革命老区专项、G 段省列少数民族紧缺人才培养专项(本科)。

本科一批:分 H 段高校专项(安排高校专项、高水平艺术团、藏区医学定向等类型的招生);I 段普通类(安排普通文史理工、民族班、少数民族预科、边防子女预科的招生);J 段其他类(安排民语类、定向、援藏定向等类型的招生)。

本科二批:分 K 段普通类(安排普通文史理工、民族班、少数民族预科、边防子女预科、中职升学考试录取的招生);L 段其他类(安排民语类、定向等类型的招生)。

高职(专科)批:分 P 段特殊类(安排农村医疗定向、公安、省列少数民族紧缺人才培养专项(专科)、 扶贫专项(专科)及残障生单招(不参加高考)等类型的招生);Q段定向培养军士(原直招士官);R 段普通类、中职升学;S段其他类(综合评价录取等类型的招生)。

(2)普通高校招生 类分三个批次: 类本科一批、 类本科二批、 类高职(专科)批。根据院校办学层次及使用成绩的类别进行分类,实行平行志愿投档,与艺术类同步投档录取。

类本科一批 U 段:使用我省 类专业统考成绩的普通公办本科高校的 类本科专业。

类本科二批 W 段:使用统考成绩的民办院校及独立学院的 类本科专业。

类高职(专科)批 X 段:使用统考成绩的高职(专科)院校的 类高职(专科)专业。

(4)中职升学考试录取分两个批次:本科二批 K 段(本科院校);高职(专科)批 R 段(高职(专科)院校)。

录取规则

甘肃省高校招生录取工作在省招委会的 领导下,由省教育考试院具体组织实施,录取工作全部实行远程网上录取。

(一)录取时间

7 月 5 日开始,8 月 20 日结束。

(二)分数线公布

全省各批次各类别录取分数线将一次确定,一次公布。

(三)投档原则

1.高校和省教育考试院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实施新生录取工作。高校应按照向社会公布的招生章程中的录取规则进行录取。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体状况符合相关专业培养要求、投档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学校调档要求的考生,是否录取以及所录取的专业由高校自行确定,高校负责对已投档但未被录取的考生解释。省教育考试院负责监督、检查高校执行 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情况,纠正违反 招生政策、规定和违背录取规则等行为。

2.高校依据考生电子档案录取新生。高校录取工作要按时完成调档、阅档、审核、预录、退档等各环节工作,保证考生电子档案的正常流转和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对超过时间未按要求完成相关环节工作的高校,省教育考试院应主动与高校沟通和协调,对无故拒绝联系或故意拖延时间的高校,省教育考试院根据所发出的考生电子档案按有关高校计划数及录取规则设置考生电子档案为预录取状态,同时书面通知有关高校,并将有关情况上报教育部备案。

招生院校未经省教育考试院投档、《普通高校录取新生名册》未加盖省招委会录取专用章而被录取的考生,均属 录取体制外招生,其录取结果无效。

各种特殊类型招生,须经过教育部网上招生录取系统,保证考生正常电子注册。

3.高校根据在我省的招生计划数,结合生源分布情况,与省教育考试院协商确定调阅考生档案的要求,并在投档前完成计划调整,确保符合录取规则的调档考生能够录取。调档比例按照相关规定和高校协商意见执行调整,原则上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段次,高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高校根据模拟投档情况在正式投档前完成计划调整,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4.普通文理类实行平行志愿的批(段)次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一轮投档”的原则投档。即:由高考成绩总分加上全国性照顾政策分值后生成排序成绩,按排序成绩分科类从高分到低分排定位次,然后按位次优先的原则,根据考生平行志愿的自然顺序从前到后进行检索,一经检索到计划未满额的学校,即向该校投档。在对考生排序时,排序成绩相同的考生则按单科顺序及单科分数高低排序:文史类为语文、文科综合、数学;理工类为数学、理科综合、语文。 、艺术类投档原则按 、艺术类录取工作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中职升学考试录取排序成绩相同的考生则按单科顺序及单科分数高低排序:专业基础知识测试总分、文化综合素质测试总分、文化综合素质测试语文。

(四)投档程序

1.提前批(A 段、B 段、C 段、D 段、E 段、F 段、G 段),按照“段段清”原则顺序投档,先投 A 段,A 段单独征集一次,再分别投 B 段、C 段、D 段、E 段、F 段,F 段结束后,B、C、D、E、F 段 安排征集一次,最后投 G 段。

2.本科一批(I 段、J 段)、本科二批(K 段、L 段)、高职(专科)批(R 段)投档时,先投放普通文理类、民族班,再投放其他类段。两类结束后同时征集,征集志愿仍然先投放普通文理类及民族班段,再投放其他类段。

3.高水平运动队录取时,省教育考试院按考生志愿进行投档。

4. 、艺术类投档程序按 、艺术类录取工作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5.高校专项、高水平艺术团等特殊类型招生,在本科一批I段模拟投档之前先投放资格合格、一本线上并填报志愿考生档案。在I段模拟投档结束后,高校根据入选资格考生投档成绩、试点高校给予的优惠分值和试点高校最终确定的模拟投档线进行录取,并在6小时工作时间内通过计划来源系统调入计划并完成录取。

6.本科提前批次省列少数民族紧缺人才培养专项G段,如计划实施区域生源不足时,汉族考生在院校文理类批次控制线下50分以内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投档录取,少数民族考生在院校文理类批次控制线下80分以内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投档录取;藏区专项民语类本科计划在文理类民族线下80分以内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投档录取。

(五)除军事、国防和公共安全等部分特殊院校(专业)外,高校不得规定男女生录取比例,不得对报考非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的考生作统考外语语种限制

对高考成绩达到要求、身体条件能够完成所报专业学习、生活能够自理的残疾考生,高校不能因其残疾而不予录取。

(六)高校根据甘肃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并加盖省招委会录取专用章的《2023 年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名册》,填写 ,由校长签发 ,加盖本校公章,并负责将考生 连同有关入学报到须知、资助政策办法等相关材料一并直接寄送被录取考生。考生本人凭 、准考证和 到户口所在地县(市、区)教育考试招生机构领取纸质档案。县(市、区)教育考试招生机构检查“三证”后,调阅核准省教育考试院下发的考生录取信息无误后,发给考生纸质档案,考生办理户籍迁移和报到注册等手续;高校凭新生 和经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的《录取新生名册》办理新生入学手续及户籍登记等手续。 寄递工作要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邮政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 2020 年高校 寄递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20〕23 号)执行。

由于网络传输、工作失误等其他因素造成的招生遗留问题,省教育考试院和高校协商妥善解决。

(七)为净化招生环境,排除外界干扰,招生录取场所实行“全封闭”管理。参加远程网上录取的高校,应提前向省教育考试院提供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联络人等,加强通讯联络,使网上录取畅通无阻。

(八)高校要严格执行招生计划,不得无计划招生,不得擅自录取分数线以下的考生,不得先招生后审批,不得通过中介组织招生,不得乱发 。

(九)藏文民语类考生录取

藏文民语类考生,本科一批安排在本科一批其他类段(J段)录取,本科二批安排在本科二批其他类段(L 段)录取。本科一批文理类民族线上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投档录取,本科二批 、二志愿生源不足时,在文理类民族线下80 分以内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投档录取。

(十)民族院校、民族班录取

1.我省高校招生民族院校、民族班实行分列招生计划,按考生志愿及分数从高到低投档。

2.部属及外省省属民族院校、民族班按照我省普通高校录取控制分数线投档;省属民族院校、民族班招收聚居少数民族考生计划按照我省民族院校录取控制分数线投档;省属民族院校的不区分民族成份、散居少数民族和长期居住在少数民族地区的汉族计划,执行我省普通高校录取控制分数线。

3.院校招收民族班对投档线有要求的,可根据院校要求参照最终模拟投档线设定院校相应类别的投档线。

4.省属普通院校民族班聚居少数及散居少数民族招生计划和省属民族院校聚居少数、散居少数、长期居住在民族地区的汉族以及不区分民族成份等招生计划均在相应批次控制线下 40 分以内按照平行志愿规则投档,征集志愿也在相应批次控制线下 40 分以内按照平行志愿规则投档。

(十一)预科生的录取

1.本科一批预科生招生录取安排在 I 段、本科二批安排在 K 段进行。

2.本科预科班录取分数线最低分不得低于相应批次高校最终模拟投档分数线(控制线)下 80 分。本科少数民族预科班的投档线参照普通类计划同批次最终模拟投档线(控制线),院校最终模拟投档分数线高于批次控制分数线的院校,按最终模拟投档线下 80 分内投档;未完成计划的院校,按批次控制分数线线下 80 分内投档。征集志愿后,仍按 次最终模拟投档线(批次控制分数线)下 80 分内投档。

3.边防子女预科班。报考边防子女预科班的考生安排I 段和 K 段录取。重庆大学、湖南大学安排 I 段录取,报考的考生须资格审核通过,且高考成绩须达到我省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长春工程学院、西安邮电大学、西华大学、桂林电子科技大学、烟台大学安排在 K 段录取,报考的考生须资格审核通过,且高考成绩须达到我省本科二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下 60 分。

(十二)定向生录取

定向生录取降分幅度按教育部规定执行。如招生院校在调档分数线(控制线)下 20 分以内、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征集志愿后仍不能完成计划时,可将定向计划转为非定向计划执行。

援藏定向按照教育部规定,最低录取分数线不低于我省相应批次各有关高校提档线(控制线)下 40 分。

天津市援助甘南藏族自治州医学定向在相应批次控制线上录取。

(十三)中职升学考试录取

1.中职升学考试录取工作按照《关于做好 2023 年甘肃省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甘招委发〔2023〕7 号)执行。中职升学考试与对应批次实行平行普通文理类考生同步投档录取,并参加相应批次征集志愿。

2.参加综合评价且已被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我省 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 考试、中职升学考试和高职院校单考单招。

(十四)保送生录取

保送生的录取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 2023 年普通高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2〕8 号)执行。已被录取的保送生,其录取信息在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公布,同时省教育考试院将有关数据上报教育部备案注册。此类考生不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 考试,且不得填报志愿。

(十五)单 殊类招生

部分高校单独招收的强基计划、保送生、高水平运动队、高水平艺术团、空军招飞、民航招飞、外国语言文学(非英语)单独招生、运动训练、武术和民族传统 、南华大学核类普通本科对口支援、职教师资、残障生、华侨、港澳及台湾籍学生等单独招生按教育部、有关部委及我省的规定执行。

(十六)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 专业考生录取

报考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 专业考生的招生工作按照《关于做好 2023 年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 专业招生工作的通知》(甘教考高〔2023〕1 号)执行。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 考试的考生,如已被招生院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 专业录取,则不再参加其他高校的录取。这类考生不得再填报普通高考志愿参加录取,如因考生填报志愿,造成重复录取不能进行学籍注册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十七)民语类及对等培养

录取面向全省少数民族考生招生的“八协”对等培养计划列在院校相应批次的普通类及民族班段,计划单列,按平行志愿模式投档,执行相应批次的录取控制线。民语类及对民族成份和授课语言有要求的“八协”对等培养计划列在相应批次的其他类段,按“1+1”顺序志愿投档。

(十八)报到与注册

考生凭 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并按高校规定的时间及要求,办理报到手续。不能按时报到的考生应向高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后可延期报到。对未经高校同意逾期不报到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高校应将自行放弃入学资格的考生名单(含考生号)按生源所在省(区、市)分别汇总,于本校规定的正常报到截止日期以后20日之内传报生源所在省教育考试招生机构。录取后确定放弃入学资格的考生要及时和录取院校联系,避免招生院校网上注册学籍。如因考生上一年度录取后不报到而影响下一年度再次录取注册的,责任由考生承担。

凡按考生志愿录取的考生,如没有报到入学,下一年度录取时,省教育考试院将其上一年度录取未报到情况向招生院校提供,若学校以考生诚信缺失不予录取,其后果由考生自负。

(十九)根据教育部规定,所有高校本科层次的招生,一律不得在常规录取工作结束后再进行补录或换录。

(二十)已被高职单独测试和综合评价录取的考生一律不得参加高考。

高考填志愿前二所学校是冲的,如没被录上会影响后面的志愿吗

 2015年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实行高考成绩公布后通过网上填报志愿。

  本科提前批(A段:特殊类及 艺术类;B段:贫困地区 专项[部属及省外院校];C段:贫困地区 专项[省属院校];D段:地方高校专项;X段: 扶贫专项;Y段:革命老区专项);本科一批( E段: 自主选拔[农村单独招生、自主选拔招生、艺术特长生];F段:普通类及民族班;G段: 预科、民语类、定向、援藏定向等);本科二批(H段:普通类、民族班及 艺术类;I段:预科、民语类、定向、中职对口招生等);高职(专科)批(L段:直招士官生、单独招生的残障生、甘肃警察职业学院等特殊类)院校于2015年6月25日-27日填报志愿。

  本科三批(J段:普通类及民族班;K段: 预科、民语类、中职对口招生等);高职(专科)批(M段:普通类、民族班及 艺术类;N段:预科、民族班中职对口招生等)院校于2015年8月6日-8月8日填报志愿。

  二、录取批次与时间安排

  普通高校录取工作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按照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办法,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情况和院校志愿顺序投档,投出档案均视为 志愿,由学校审查录取。实施平行志愿批次为本科一批(F段)、本科二批(H段)、本科三批(J段)和高职(专科)批(M 段),每个批次设置“A、B、C、D、E、F”6个平行志愿,每个志愿院校设置6个专业选项和1个专业调剂选项。 、艺术类各批次及特殊类型招生的批次或段实行“1+1”顺序志愿,每个志愿院校设置6个专业选项和1个专业调剂选项。

  (一)本科提前批

  A段:军队、公安、武警、司法等文理类,免费师范,免费医学定向, 、艺术类使用统考成绩及使用校考成绩的二本以上院校,高水平运动员,行业定向等部分特殊招生类型的院校在7月6日-10日录取。

  B段:部属及省外院校贫困地区 专项计划(含兰州大学、西北民族大学)在7月11日-13日录取。

  C段:省属院校贫困地区专项计划在7月14日-15日录取。

  D段:地方高校专项计划在7月16日录取。

  X段: 扶贫专项计划在7月16日录取。

  Y段:革命老区专项计划在7月16日录取。

  (二)本科一批

  E段: 自主选拔(农村单独招生、自主选拔招生、艺术特长生)院校在7月 17日录取。

  F段(普通文理类及民族班)和G段(预科、民语类、定向、援藏定向等)院校在7月18日-25日录取。

  7月18日-23日平行志愿或“1+1”顺序志愿录取。

  7月24日15时-25日20时征集志愿录取。

  (三)本科二批

  H段(普通院校文理类、民族班、 、艺术类使用统考成绩的三本院校)和I段(预科、民语类、定向、中职对口招生等)院校在7月26日-8月5日录取。

  7月26日- 31日平行志愿或“1+1”顺序志愿录取。

  8月1日15时--8月3日15时 次征集志愿录取;8月4日15时-5日20时第二次征集志愿录取。

  (四)本科三批

  J段(普通类及民族班)和K段(预科、民语类、中职对口招生等)院校在8月9日-16日录取。

  8月9日-13日平行志愿或“1+1”顺序志愿录取。

  8月14日15时-16日12时征集志愿录取。

  (五)高职(专科)批

  L段:直招士官生、单独招生的残障生、甘肃警察职业学院等院校特殊类专业在8月16日录取。

  M段(普通类、民族班及 艺术类)和N段:(预科、民族班,中职对口招生等)院校在8月17日-26日录取。

  8月17日-20日平行志愿或“1+1”顺序志愿录取。

  8月21日15时-24日15时 次征集志愿录取。8月25日15时-26日20时第二次征集志愿录取。

  凡在我省有招生任务的院校,均按我省安排的录取批次与录取时间参加录取。各院校如对调阅考生电子档案比例有特殊要求的,须在各批次录取前一天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传真至计划管理与信息交互组。

  招生院校必须在规定的时间进行网上录取系统登录测试,上下载录取信息,尽快完成审阅档案任务(详见录取指南)。对超过时间或不按规定完成相关工作环节的高等院校,省招生办公室 专人主动与之沟通,对无故拒绝联系或故意拖延时间的高校,省招生办公室根据所发出的考生电子档案,按计划数及录取规则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设置 考生电子档案为预录取状态,同时书面通知有关学校,并将有关情况上报教育部备案。

高考志愿中的P段、Q段是什么意思?

您好,高考填报志愿的前二所学校是冲刺的,如果没有被录取,是否会影响后面的(同组)志愿,需要看填报的志愿批次属于:

1)顺序志愿(梯度志愿):通常用在提前批次和定向批次;假如前面的志愿院校没有被录取,同批次的后面志愿院校录取的几率是很低的,尤其是当后面志愿的高校其他同学填在了前面的志愿,也就会直接滑到同批次的征集志愿了。

2)平行志愿:通常用在普通类批次,比如本科一批次、二批次、专科批次;平行志愿是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号依次检索的原则,也就是当您填写的同组合中的头2所高校分数高于您的分数,而你想要冲刺看看是否能否被录取。假如投档时,你无法达到头2所高校的投档线,系统会自动检索您的第3所高校,查看是否达到第3所高校的投档线。假如达到,投档到第3所高校;假如没达到,系统自动检索同组的第4所高校,再查看第4所高校是否达到了投档线。系统会在同组合中一直这么做到组合的最后1所高校。假如同组合中没有一所高校检索到位,也就是没有达到任何一所高校的投档线,您就滑到下一个平行志愿的组合,或是滑到该批次的征集志愿了。

所以头两所冲刺用的高校如果没有达到院校投档线,是否会影响到同批次同组合的其他后面志愿院校需要看该批次采取哪种录取模式:

1)顺序志愿(有影响,其他同学先填先录取,录满就不检索)

2)平行志愿(没有影响;后面院校依旧会被检索,知道同组合的最后一所)

专业代码的意思。

考生志愿,指考生所选报的院校和专业,是考生的志向、愿望、爱好、个性和能力等因素的综合反映。

填报志愿实际上也是考生与院校之间的一种“双向选择”:一方面考生通过填报志愿,表达自己的愿望即向往何种院校、喜欢什么专业等;另一方面,各普通高校又以考生填报的志愿为其录取的基本依据,从众多的报考者中择优选拔合格的新生。合理填报志愿对于考生来说意义十分重大。

基本依据,从众多的报考者中择优选拔合格的新生。合理填报志愿对于考生来说意义十分重大。因此,考生在填报志愿时,应在充分考虑 需要及个人兴趣爱好的基础上,结合本人高考成绩,尽可能填报档次合适的院校(专业),既提高录取的命中率,又为今后走向社会全面发展打下良好的基础,考生、家长及学校应重视填报志愿这一环节。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高考志愿

今天关于“高考平行志愿投档及录取顺序怎么定”的讨论就到这里了。希望通过今天的讲解,您能对这个主题有更深入的理解。如果您有任何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信息,请随时告诉我。我将竭诚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