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目标的主要表现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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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今天我想和大家详细讲解一下关于“教学目标的主要表现形式”的知识。为了让大家更好地理解这个问题,我将相关资料进行了分类,现在就让我们一起来学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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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目标的主要表现形式

教学目标的表述方法主要有三种:
(1)认知观的表述方法。用表示内部心理过程的含糊动词。扼要地表述,便于会意和交流。但缺乏质与量的规定性。 这是我国教师常用的一种表述方法,往往使用只表示内部心理过程的含糊动词,如“懂得、理解、掌握、领会、欣赏”等等。它有利于扼要地表述教学的意图,便于会意和交流,而且情感、态度等方面的目标只能以内部心理过程的概括性的方法加以表述。但是它缺乏质与量的规定性,容易引起含糊和混乱的认识。
(2)行为观的表述方法。用可观察、可测量的外显行为来确切地描述。“ABCD”模式为例。A.教学对象(audience),行为目标描述的是学生的行为 它强调用可观察、可测量的外显行为来确切地描述教学目标。这类方法又有不同的操作模式,下面以“ABCD”模式为例加以说明。该方法认为明确的行为目标主要包含四个要素:
A.教学对象(audience),是指学习者,即行为的主体,行为目标描述的应是学生的行为,而不是教师的行为。
B.行为(behaviour),指学生完成的行为,是目标中最基本的成分。
C.条件(conditi ),指学生行为发生的条件,即评定学习结果的约束因素。
D.标准(degree),指评定行为的最低依据。
(3)内外结合法。内部过程与外显行为相结合。 这是用内部过程与外显行为相结合描述教学目标的方法。如格朗伦德(N.E.Gronlund)于1978年在《课堂教学目标的陈述》一书中提出,先用描述内部过程的术语陈述一般教学目标,然后用可观察的学生表现使之具体化的方法。

今天关于“教学目标的主要表现形式”的讨论就到这里了。希望通过今天的讲解,您能对这个主题有更深入的理解。如果您有任何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信息,请随时告诉我。我将竭诚为您服务。